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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强制执法行动

2016-07-20 双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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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双峰县开展了一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强制执法行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财金办、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人民银行、商务粮食局、城管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投融资企业、信息咨询、担保、小贷、典当行、寄卖行等70多家公司、个体户开展了清理排查。

排查中,联合检查执法组发现有部分企业涉嫌发布超范围经营广告,有的企业涉嫌使用非法集融资广告语,为此,检查组以县打处非办名义下达整改通知书30多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联合执法组组织执法人员60多人、出动执法车辆20多台,对县城老体育场入口(县人民医院对面)、沿河路等处的各类涉嫌非法集资户外广告20多处予以强制拆除。对公共场所、街头社区广告栏印有涉嫌非法集资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共清理非法小广告300处。排查行动共收缴涉嫌非法信用担保广告3万多份、涉嫌非法信贷名片2万多张、手持宣传牌80多块、不干胶宣传牌5000多张、横幅近200条,并进行了集中销毁。


关于非法集资,这些你要知道!

一、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三、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我们郑重提醒社会公众,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四、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同时,我们敦促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主动投案自首。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向公安机关、金融管理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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